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 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我校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该专区汇集了全国一批高水平人工智能课程,我省建设的31 门课程(含2026年新增课程25门)也在其中,课程清单见附件l。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 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申请“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技术支持:010—58581028。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将此通知及时传达至全体学生,鼓励并引导学生把握学习机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做好学分认定。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将给予1分课外学分的认定。
(三)按时报送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在年6月14日前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统计表(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版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ackyw@zjhu.edu.cn,联系人:吴佳乐。
附件:
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