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
根据《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7月4日—7月8日进行,通识必修课(含大学英语(2)、(4)的机考)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安排自行排定专业课程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期间所有机房及教室用于期末考试,若有冲突请自行调换。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开展考试工作培训,落实考前、考中、考后相关工作,在学生中开展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考试资格审核
考生缓考、补考、重修、重学和取消考试资格均应根据《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考试前2周内完成相关申请。
(三)排考数据维护
教务处做好排考考场信息维护,各二级学院做好考核方式核对,确保排考数据准确。
(四)考核命题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求:命题须覆盖课程教学大纲,遵循“基本题50%、综合题30%、难度题20%”结构。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近三年试题30%,AB卷重复率低于20%。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鼓励条件成熟的课程率先探索考核方式改革,以考查学生知识运用、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推行“非标准答案考试”,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
2.送印时间:各学院严格按照命题程序完成命题及审核工作,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卷型于6月2日前将试卷统一送学校文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试卷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都要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泄露试题内容。违者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三、考务组织与监考安排
1.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考,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排考。期末考试排考请于5月26日前完成,补考、缓考排考请于期末考试结束2周内完成。
2.每考场至少2名监考(60人以上考场需3人),监考教师须参加学院培训,履行《监考工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熟悉《考场规则》,合理处理突发情况。无人监考班级由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安排专人负责试卷收发与巡查。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
1.试卷评阅:期末考核成绩的评定应依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2.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比40%-50%,期末成绩占比60%-50%。凡期末考试成绩文科课程(含外语)在55分以下、理(工)科课程在50分以下者,则以考试成绩作总评成绩,不参考平时成绩。
3.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5日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试卷分析报告和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4.成绩复核: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每学期开学初1周内提交《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五、补(缓)工作安排
补(缓)考计划于开学第1-2周进行,请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2周内完成补(缓)考课程的排考工作。
六、材料存档要求
各学院须按照《本专科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存档规范》整理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等材料按时完成归档。
请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附件2)做好本学院、本单位相关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必修课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
教务处
5月8日
附件1
通识必修课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5:30—17:30) |
7月4日(周六)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大学日语(4)》 《大学英语(4)》模块课 《大学英语(4)》机考 | 《教育学基础》 《课程与教学论》 《大学英语(4)》机考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大学英语(4)》机考 |
7月5日(周日)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大学日语(2)》 《大学英语(2)安定》 《大学英语(2)》机考 | 《大学物理》类课程 《大学英语(2)》机考 | 《C程序设计》 《python程序设计》 《大学英语(2)》机考 |
7月6日(周一) | 《高等数学》类课程 《大学英语(2)》机考 | 《心理学基础》 《大学英语(2)》机考
| 《大学英语(2)》机考 |
注意事项:
本学期《大学英语(2)》和《大学英语(4)》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大学英语(4)》模块课《大学日语(2)》和 《大学日语(4)》仍为笔试。
附件2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 作内容 | 时 间 | 实施单位 | 备 注 |
1 | 期末排考前准备 | 5月初 | 教务处 | 考试教室信息维护 |
5月11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考试考核方式核对 | ||
2 | 考核命题 | 5月26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
3 | 排考工作 | 5月26日前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完成正方系统内排考 |
4 | 考试资格审核 | 5月26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学生缓考、取消考试资格等的审核 |
5 | 试卷送印 | 6月2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根据学校随机确定的卷型后由各开课学院统一送卷至校文印中心 |
6 | 考试材料袋制作 | 6月2日前 | 教务处 |
|
7 | 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 6月13日前 | 各二级学院 |
|
8 | 排考结果查询 | 6月10日 | 各二级学院 | 通知老师、学生分别登录正方系统查询监考和考试场次 |
9 | 期末考试 | 7月4日-8日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做好考试期间相关工作 |
10 | 成绩录入 | 7月13日前 | 各开课单位 | 任课老师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工作 |
11 | 考核材料归档 |
| 各二级学院 | 各学院自定时间 |
12 | 补(缓)考排考 | 7月20日前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完成正方系统内排考 |
13 | 成绩复核 | 9月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
14 | 补(缓)考材料制作、补考试卷送印 | 8月底-9月初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
15 | 补(缓)考 | 开学第1-2周 |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
|
16 | 补(缓)考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 |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 | 各二级学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