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共有12744人参加考试,占在校生人数(18464人)69.02%,属我校历史最高人数。
考试时间为12月14日至15日上午,历时一天半,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生人数 | 考试地点 | |
CET4 | 12月14日 9:00-11:20 | 6532 | 东校区 | 32号教学楼1-5层96考场 |
中校区 | 12号教学楼1-5层52考场 | |||
西校区 | 8号教学楼1-4层32考场 | |||
东校区 | 30号教学楼1-4层28考场 | |||
东校区 | 33号教学楼2-3层10考场 | |||
CET6 | 12月14日 15:00-17:25 | 5293 | 东校区 | 32号教学楼1-5层96考场 |
中校区 | 12号教学楼1-5层52考场 | |||
西校区 | 8号教学楼1-4 层29考场 | |||
CET3 | 12月15日 9:00-11:15 | 895 | 东校区 | 32号教学楼1-2层30考场 |
CJT3 | 12月15日 9:00-11:00 | 1 | 东校区 | 32号教学楼2层1考场 |
NSS8 | 12月15日 8:30-11:50 | 23 | 东校区 | 30号教学楼1层1考场 |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上午8:45、下午2:45)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的,即上午9:00、下午3:00以后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耳机,禁止携带书籍、手机、电子设备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码或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或军人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四、试卷、答题卡(纸)分发后,考生须核对应试等级并检查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要求更换。核对无误后,在试卷、答题卡(纸)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涂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学校名称等;四、六级考试考生须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
五、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2B铅笔只能用于答题卡填涂。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卡(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在答题时间内,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考试全过程不得离开考场。
七、考生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提前翻阅试题册,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在收答题卡(纸)时继续作答,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三级、AB级不填涂a或b卷代码的,考试中途离场的,一律按违规处理,成绩作零分。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卡和答卷纸后,方可离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相互借用文具,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不准冒名代考,不准带走试卷、答题卡(纸)等,如有违者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