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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4-04-1012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配合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和选拔优秀作品参赛,认真做好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形成以生为本的国家、省、校、院四级竞赛体系,经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委员办公室审定,根据《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2〕9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各项赛事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学院(部门)和竞赛负责人具体落实好赛事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A类202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名单.xls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斌,电话:2321133。

说明:

1. A类细化为A+A和A-A和A-只奖励本竞赛的国赛最高两个等级及省赛最高两个等级(有设立特等奖的只奖励特等奖与一等奖,未设立特等奖的竞赛奖励一等奖与二等奖)B类、C类竞赛不予奖励。A+A和A-类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可认定为A类竞赛,学生在授予学士学位、评奖评优、破格优秀毕业生评定等中可认定为A类竞赛。 

2. 加强年终工作量的细化管理,对于共同承办的竞赛进行年终成绩比较,成绩好的给于更多的承办工作量分配,不再实行平均分配,共同承办的某一方三年未取得较好成绩的取消承办权。对单独承办三年未取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竞赛减少或取消承办工作量,对做的好的竞赛增加承办工作量。

3.各类校级竞赛严格规范奖项设置。

4.B、C类竞赛由竞赛基地备案及公布,年终不计算工作量。

4.各类竞赛要保留竞赛过程材料,竞赛简介、过程照片、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竞赛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