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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项目和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7-09-07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10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2015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方式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以现场会评的方式,通过听取负责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通过观看教学视频、听取负责人现场答辩、现场会评等形式,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二、验收范围

湖州师范学院与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改革项目与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4

三、    验收依据与标准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结题报告书》

3. 按照申报书如期开展教学改革,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题报告书》

3. 与课堂教学改革相关的一节公开课视频。

4. 符合申报书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四、材料报送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五份递交。填写时请根据各自归属(师院、求真),规范使用相关称谓。

2. 结题报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单独装订成册,附上目录,一式五份递交。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五份递交。填写时请根据各自归属(师院、求真),规范使用相关称谓。

2. 一节公开课视频,刻成光盘,一式一份提交(视频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 结题报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单独装订成册,附上目录,一式五份递交。

 

学院审核汇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上述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附件材料电子稿可不提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0日。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汇报PPT,时间控制在6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冬生 ;电话:232124601967@zjhu.edu.cn ;明达楼220室。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3.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相关表格

4.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附件下载链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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