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我校可推荐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其中全科医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实践教育基地单列1个)。
各学院限报1-2个,单列只限医学院报送。
二、建设要求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要求实施。
实践教育基地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须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达标的退出建设名单。学校将于立项第二年开展中期检查。
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9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明达楼212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hh04012135@zjhu.edu.cn。
联系人:方浩翰,电话:696642,232113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