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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湖师院名师工作室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3-10-1212


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根据《名师工作室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2021级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验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依据《名师工作室认定与考核标准(试行)》(附件1),根据工作室建设规划及任务完成情况,对2021级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优秀的工作室,予以持续建设和经费支持,其中优秀予以1.5倍经费支持;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撤销名师工作室称号。

2021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考核验收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至明达楼214室,电子稿发至余志敏的浙政钉。联系人:余志敏,2322600。

 

附件:

1.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认定与考核标准.docx

2.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考核验收表(2023年).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