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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25-05-14438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保证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称“国创项目”)的顺利实施,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23年延期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

1. 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创项目(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3.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 )完成相关中期检查内容的填写,为保证填报质量,请务必在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填写,并上传相应成果或支撑材料,平台填写截至5月19。同时填写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各级在研项目成果数量统计表(附件4),以上附件2、3、4材料电子稿报送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认真专家对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督促进度,保障项目能够按时结题。学院要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做好问题分析,给出解决方案。项目中期检查的过程材料要求录入系统。

3)学校将组织专家在学院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再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延期国创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当前为大四学生的2024年立项国创项目。

 2.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按实际开展情况填写),项目组织实施经验,学生收获。

 3.结题验收形式

1)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填写验收材料,先保存不提交,导出表格后,请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再上传,系统附件打包上传附件5-8(签名处电子签名、学院盖章签字)。电子材料除需要上传系统外,还需要压缩打包(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交到所在学院。

2) 2023年延期国创项目负责人还需填写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各级在研项目成果数量统计表(附件4),以上材料附件材料电子稿只需报送至所在学院,无需系统填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结果报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分别汇总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附件2、3、4)、学院工作总结以及附件5-8(每个项目一压缩包),学院为单位(注意电子签名及学院盖章扫描件齐全)打包发送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相关工作于5月21日前完成。

联系人:余斌,电话:2321133

附件1.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学校年报写作提纲.doc

附件3.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xlsx

附件4.各级在研项目成果数量统计表.xlsx

附件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签字地方用电子签名、盖章处用扫描件).doc

附件6-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编要求(按此要求做好汇编,做成一份).doc

附件6-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模板).doc

附件6-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一览表.doc

附件7-1.学生训练手册(定).doc

附件7-2.教师指导手册(定).doc

附件8.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