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湖师院发〔2013〕62号),本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节数要求
(一)校领导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节,教学副校长每学期不少于4节。
(二)现任校中层干部每人每学期不少于3节;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及分管教学副处长每人每学期不少于6节。
二、听课要求
本学期为每位领导干部随机分配了一定比例的课程(专业课和“两课”),听课范围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位领导干部邮箱,建议领导干部在给定范围内选择课程听课,选择课程尽量包含“两课”课程。在分配课程范围之外,也可以自主安排听课。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一)教师授课的基本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气氛等。
(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课堂纪律、互动情况、听课效果等。
(三)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此外,在听课前,请在教务处网站上确认该课程是否有调整,避免无法正常听课。
三、听课评价管理
本学期继续沿用在线评价管理模式,听课后可通过PC端和移动端登录教务系统(http://syjw.zjhu.edu.cn/jwglxt),或智慧校园(https://mh.zjhu.edu.cn/)进入教务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操作指南》。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听课评价。
少数领导干部若听课后未通过系统进行评价录入,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2022年6月27日前上交《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纸质稿)、《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盖章),电子稿发送至03127@zjhu.edu.cn邮箱,纸质稿交至明达楼216办公室。教务处将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尹辉;联系方式:2321079;03127@zjhu.edu.cn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
2.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3.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4.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操作指南
附件1: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doc